红安县城南大道(将乡红食品段)市政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1062 |
红安县城南大道(将乡红食品段)市政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1062 |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6195 更新时间:2021/10/28 8:44:16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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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城南大道(将乡红食品段)市政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1062红安县城南大道(将乡红食品段)市政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1062(HBHA-202110SZ-026001001)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HBHA-202110SZ-026001001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城南大道(将乡红食品段)市政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1062已由红安县发展改革局以红发改审批服务[2021]1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昶持科技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红安县城关镇长渠社区。 建设规模:本次道路设计主要进行改造加宽,道路全长231.219米,红线宽度50米,按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等。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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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内容包括为本项目提供全过程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投标人需自行通过对现场的详细踏勘,结合整体规划及现场实施条件,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专项论证、各阶段评审、配合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竣工图绘制、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红安县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施工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1日 合同估算价:552.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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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552.15万元,其中项目建设费(含建安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及预备费)控制价537.15万元,工程设计费控制价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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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至少1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注: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是指2018年10月以来承担的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投资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4、投标人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之一,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②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基本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③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是本单位人员; 5、投标人财务要求:要求提供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近两年未出现亏损,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6、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①未被责令停业; 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④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自行承诺); 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都必须满足信誉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④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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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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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代理机构: |
湖北昶持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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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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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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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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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72543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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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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