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倒水河流域重要支流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HAJ2021040 |
红安县倒水河流域重要支流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HAJ2021040 |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5725 更新时间:2021/7/24 10:17:41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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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倒水河流域重要支流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HAJ2021040红安县倒水河流域重要支流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HAJ2021040(HBHA-202107SZ-016001001)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HBHA-202107SZ-016001001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倒水河流域重要支流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HAJ2021040已由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审批服务【2021】1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红安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红安县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红安县倒水河支流依河下游 建设规模:项目处理对象为依河下游河道水,建设依河太平桥镇太平桥南岸人工湿地设计处理规模为40000立方米/天,其中前置沉砂池853平方米,1#潜流湿地的面积为23230平方米,2#潜流湿地的面积为16132平方米,生态出水塘6630平方米,工艺面积为46845平方米。 其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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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红安县倒水河流域重要支流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8-30 合同估算价:5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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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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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资格审查要求: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市政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需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联合体牵头方委派。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3、业绩要求:非联合体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7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超过5000万市政环保的同类型业绩(EPC、PPP);联合体投标人有一方近五年(2016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超过5000万市政环保的同类型业绩(EPC、PPP)4、人员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之一。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施工负责人要求:①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②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设计负责人要求:①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 (3)人员社保说明:提供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 6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 6 个月指 2021 年 1 月-2021 年 6 月(如有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无亏损(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 6、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在最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相关声明);若有上述情况均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若为联合体单位,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信誉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需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联合体牵头方委派。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7月24日至2021年07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2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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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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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红安县分局 |
代理机构: |
湖北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红安县发展大道 |
地址: |
红安县城关镇红坪大道32号建安食堂院内 |
邮编: |
438400 |
邮编: |
438400 |
联系人: |
姚国珍 |
联系人: |
黄超 |
电话: |
13971731548 |
电话: |
15171659284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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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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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5378581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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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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