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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妇幼保健院保洁司梯等物业服务项目HAC2021121招标公告/竞争性谈判(磋商)/询价公告
所属栏目:【采购公告】 点击数:1696 更新时间:2021/8/9 8:39:26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妇幼保院保洁、司梯等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红安县妇幼保院保洁、司梯等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AC2021121

2、采购计划备案号:红采计备[2021]XM0206号

3、项目名称:红安县妇幼保院保洁、司梯等物业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5(万元)

6、最高限价:65(万元)

7、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项目基本概况:1.项目位于红安县沿河路129号,占地面积15亩,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规划床位300张。整个医院有门诊楼、住院楼、儿保中心及门诊广场、住院楼广场场和生活区,此次招标范围包括下述楼栋及公共场所卫生保洁和电梯操作人员,专项操作。
门诊医技楼5层,总面积5600平方米。住院楼9层,总面积14560平方米。发热门诊综合楼3层,总面积2066平方米。门诊广场、住院广场、生活区总面积5500平方米。
2.人员配置25人、人数须满足现场工作要求(含电梯司机人员)
3.现场工作要求,保洁等服务。
二、技术、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及范围
1.环境保洁内容及范围:
1.1负责医院室、内外(包括天花、顶棚、天台、内墙、玻璃、灯具、氧气带、风口、地面、室内家具、楼梯、走廊、通道、窗户、门、桌、椅、床、柜、宣传栏、洗手间、电梯间、公共通道),和医院院落、道路的每天清洁工作和垃圾的收集和院内运送,每周清洁外墙和外窗。
1.2室内房间及公共区域地板的养护。
1.3医疗、生活垃圾的收集。
1.4地面石材养护,PVC地板保养打蜡,不锈钢保养清洁。
2.电梯服务内容及范围:门诊医技楼1台,发热门诊综合楼1台,住院大楼5台,负责电梯卫生、消毒、操作工作要求仪表整洁、文明用语、服装统一、使用普通话报楼号等。
3.服务人员要求:
3.1服务人员年龄男不得超过55周岁,女不得超过50周岁。
3.2服务人员入职前必须进行身体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3服务人员入职前需做好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8、合同履行期限:3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如投标人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清单公告媒体的网页打印件并作出明显标识,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投标产品在清单内,符合政策支持要求的,将给予技术分总分加2分,加分为一次性加分,加之技术分得分满分为止。
(3)、投标人如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投标人如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本项目是否适用以上政府采购政策:适用。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hbcxpt.cn/)未被列入黑名单;
(4)、供应商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8月09日至2021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免费下载

3、方式: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自行登录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息库进行网员注册,在网站首页“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员注册-选择注册类型-货物供应商(政府采购)”栏目完成注册并提交,注册信息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后(咨询电话0713-5164516),供应商再用登陆账号及密码进行“企业登陆-下载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8月1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安县东上店上店春晓还建房三楼)3号开标厅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8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安县东上店上店春晓还建房三楼)3号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红安县妇幼保健院

地   址:红安县城关镇沿河路129号

联系方式:139717406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红安县东上店上店春晓还建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5253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文兰、杨武

   话:15971377904/1387200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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