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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行政事业单位2021年至2022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资格采购增补项目HAC2021045招标公告/竞争性谈判(磋商)/询价公告 | |||||||||||||||||||||||||||||||||||||
所属栏目:【采购公告】 点击数:2579 更新时间:2021/3/4 8:51:10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红安县行政事业单位2021年至2022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资格采购增补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为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使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优质商品,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已于2020年12月8日征集了一批供应商,鉴于部分供应商未及时参与,经报请相关部门同意,现就红安县行政事业单位2021年至2022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资格采购增补项目进行招标,请潜在供应商在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25日下午17时前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供应商报名表(附后),在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安县上店春晓还建房三楼)现场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3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AC2021045 2、采购计划备案号:红采计备2021XM035 3、项目名称:红安县行政事业单位2021年至2022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资格采购增补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0(万元) 6、最高限价:0(万元) 7、采购需求:货物、服务、工程协议供应商(服务期限:协议服务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022年12月31日) 8、合同履行期限:协议服务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022年12月31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是否适用以上政府采购政策:适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25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安县上店春晓还建房三楼) 3、方式:在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25日下午17时前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供应商报名表(附后),在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安县上店春晓还建房三楼)现场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3月30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3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安县上店春晓还建房三楼)3号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安县上店春晓还建房三楼) 联系方式:0713-525300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文兰、杨武 电 话:15971377904、13872002320
供应商投标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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