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城北水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0098 |
红安县城北水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0098 |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15137 更新时间:2020/12/30 15:53:42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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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城北水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0098红安县城北水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HBHA-202012QG-003001001)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HBHA-202012QG-003001001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城北水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0098已由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审批服务【2020】2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安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红安县自来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红安县五桥与沿河东路交叉口 建设规模:城北水厂二期扩建工程的规模为 2.5 万 m3/d;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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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包括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池 、网格絮凝及斜管沉淀池上部建筑、双阀滤池 、双阀滤池上部建筑、双阀滤池管廊上部建筑、排泥池 、浓缩池 、污泥平衡池 、污泥脱水车间 、加药间安全改造工程、送水泵房设备综合楼 、一期反应沉淀池及双阀滤池上部建筑、仪表、自控、监控、厂区照明及防雷接地、化验设备、运输设备、侧门、地基处理及基坑支护 、厂区管线、现状管接驳、厂区道路、厂区绿化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计划工期:4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3-30 合同估算价:439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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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内容包括为本项目提供全过程勘察设计、采购和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根据项目的实施和资金情况,业主可以减少、调整和优化建设内容。 工程总承包的服务范围包括: 2.6.1勘察招标范围: 按招标人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地质勘察测绘,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测绘报告的编制、配合完成地勘报告审查。 2.6.2设计招标范围: (1)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池 、网格絮凝及斜管沉淀池上部建筑、双阀滤池 、双阀滤池上部建筑、双阀滤池管廊上部建筑、排泥池 、浓缩池 、污泥平衡池 、污泥脱水车间 、加药间安全改造工程、送水泵房设备综合楼 、一期反应沉淀池及双阀滤池上部建筑、仪表、自控、监控、厂区照明及防雷接地、化验设备、运输设备、侧门、地基处理及基坑支护 、厂区管线、现状管接驳、厂区道路、厂区绿化等所有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投资估算,且达到送审报批的设计深度、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要求和设计理念、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标后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调整(包括根据领导意图重新提交设计方案);(2)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含节能专篇)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含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但其中由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单项设计的燃气和变配电房除外)、专项论证、各阶段评审及相关费用、配合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竣工图绘制、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 2.6.3施工招标范围: 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池 、网格絮凝及斜管沉淀池上部建筑、双阀滤池 、双阀滤池上部建筑、双阀滤池管廊上部建筑、排泥池 、浓缩池 、污泥平衡池 、污泥脱水车间 、加药间安全改造工程、送水泵房设备综合楼 、一期反应沉淀池及双阀滤池上部建筑、仪表、自控、监控、厂区照明及防雷接地、化验设备、运输设备、侧门、地基处理及基坑支护 、厂区管线、现状管接驳、厂区道路、厂区绿化等相关内容的施工。 2.6.4采购招标范围: 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范围内的相关设备及工器具的采购;关键设备及重要设备采购前需提交采购方案报业主单位审查同意后再依法组织采购。 2.6.5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发包人办理自项目初步设计开始直至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中间及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及备案、单项调试、系统综合调试、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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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应具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投标人自2017年1月至今,承担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的城市供水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具有);4、财务要求: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无亏损,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类别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1名: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负责人1名: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名: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名:一级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专业为给水排水工程)证书;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相应专业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造价编制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总计8名。(说明:1)投标人拟派出的上述人员应为投标人在职员工,须附上其注册执业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所在单位以注册证书或社保证明为准。注册执业证书未体现单位还需附上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交社保费(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且自出具当日之前缴费时间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的证明书,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2)在评标时仅对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造价编制负责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审。项目部其他人员在资格审查阶段无需提交相应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安排上述配备的项目部人员到位并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7 个日历天内将项目部人员配备表及所配备人员的资历证明等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核查,如有发现弄虚作假或承诺不实,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可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4)上述人员中,除明确可兼任外,其余人员须一人一岗制,不得兼任。)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7、其他要求: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 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8、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自行承诺)。(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都必须满足信誉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 2 家;如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设计、施工单位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红安县城北水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0098。 3.4其它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01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2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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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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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红安县自来水公司 |
代理机构: |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红安县城关镇城南大道建设大厦 |
地址: |
红安县培城路培城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三楼 |
邮编: |
438400 |
邮编: |
438400 |
联系人: |
张国民 |
联系人: |
郑呈祥 |
电话: |
13871985149 |
电话: |
13409891914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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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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